校党字〔2018〕22号
中共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的意见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管党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当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三会一课” 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委员)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2.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3.相关要求。会议主持人应通报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未到会党员缺席的原因;大会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党员要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必须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并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的党员表决同意,方能有效;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对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改选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方面的内容,还需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会前要有通知,有考勤,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员、缺席和列席人员、会议主持人、大会主要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委员)主持,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
2.会议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党员和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等工作;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讨论研究工、团、学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3.相关要求。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正确处理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支部党员大会与支部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支部委员会不能超越支部党员大会;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员、缺席和列席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讨论发言情况、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每周党小组必须有活动。会议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2.会议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相关要求。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相对具体、集中,每次会议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学习、解决一两个问题;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主持人、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发言要点等,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
1.党课时间、授课教员和参加人员。每季度安排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组织。党课由上级党组织领导、支部书记或委员、党员,或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课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确定主题。党课内容一般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的形势和任务教育等。
3.相关要求。党支部要制定计划,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授课要充分准备,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校领导班子成员可与参加分管单位或联系单位的二级中心组扩大学习等结合起来,每年至少对一定范围的党员讲一次党课,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有效方法。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应紧密围绕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要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坚持实事求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虚心接受他人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办法和时间。学校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根据应急管理部党组和直属机关党委的安排部署进行。学校各二级党组织或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问题应当及时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身建设,管党治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坚持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践行宗旨使命的情况;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以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
1.确定会议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2.认真组织学习。围绕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学习党章、党规以及党的理论,并进行研讨交流,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思想理论武器。
3.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认真做好汇总分析,原汁原味的反馈给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本人。
4.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5.认真撰写发言材料。领导干部本人要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根据群众所提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自我剖析,重点剖析思想、作风、纪律、廉洁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撰写书面发言材料。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逐一审阅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提出具体意见。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发言材料要按要求提交应急管理部党组审阅。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逐一审阅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提出具体意见。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发言材料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把关。
(五)民主生活会程序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一般经过如下程序:主持人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党组织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点评。
会议应遵循如下要求:自我批评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相互批评,要敢于坚持原则,打消顾虑,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或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员。
(六)抓整改落实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制定好整改措施,并按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具体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民主生活会总体情况、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征求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
3.及时通报。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通报,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相关要求
1.主题明确,重点突出。不能以汇报工作会和业务研究会代替民主生活会。
2.党组织书记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整改落实要具体,针对性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以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收到实效。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广泛征求和认真听取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对班子提出的意见建议,也要主动认领。要针对意见建议,以及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自我剖析,负责任的作出检查或说明,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自己和班子成员及时改进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
4.做好会议记录,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支部或党小组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一)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其中专题组织生活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参加。
(二)会议内容。在组织生活会上,主要检查党员的以下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在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当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查摆在理想信念、遵规守纪、增强“四个意识”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及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三)相关要求
1.会前准备。党支部(党小组)要在党内外广泛征求对每个党员的意见并原汁原味地反馈给每个党员。党员自身也要主动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支委会成员或党小组长要与党员逐个谈心谈话。要提前明确主题,通知每个党员围绕主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
2.会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与会人员围绕会议着重要解决的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深入思想交流。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党员,会前要请假,要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并委托会上宣读。党支部书记要逐个进行点评,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要求。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做好会议记录和人员考勤工作。
3.会后工作。党支部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员。问题比较严重的,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要主动找党员进行谈心谈话,提出整改要求。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和批评意见要转告缺席人员。党员个人发言提纲、支部书记点评意见、会议记录等书面材料,会后整理上报上级党组织。
四、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方式。为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增进党内民主,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强化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促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一)对象和范围。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一般按照党员的工作单位和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主要采取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约谈的方式,由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谈话对象,与其进行谈心谈话。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向组织进行汇报,可主动提出谈心谈话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一般应安排与其进行谈心谈话。代表党组织进行谈心谈话应经过党组织授权。党员相互之间根据思想沟通的需要进行谈心谈话。
(二)时机和方式
1.党组织应当安排谈心谈话的情形。党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党组织应及时安排与其进行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了解情况,明确规定,提出要求:在干部职务、岗位调整变化,党员发展、评功评奖时;在个人或家庭遇到重大变故,思想情绪波动较大时;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或有婚丧喜庆事宜时;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情节轻微或经查属实但未构成违纪的;民主测评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时;因其他原因有必要让本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解释等情况时。
2.特定主体之间应当谈心谈话的情形。提倡和鼓励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除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其他已规定情形外,下列谈话主体之间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正式的谈心谈话: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及其按照分工与分管或联系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基层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与全体党员。谈心谈话一般采取个别或小范围谈话的方式。如涉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或情况时,也可以采取集体谈心谈话的方式。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按照谈话重点列出谈话提纲。谈话要做好记录,各单位应建立谈心谈话档案。
(三)主要内容。了解和掌握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全面客观评价谈话对象,肯定成绩和优点,发现谈话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帮助分析存在的困难和思想包袱,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听取谈话对象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意见和建议,传达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交流思想,倾听谈话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增进了解、达成共识;结合党员群众反映和组织掌握的情况,指出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督促改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内容。党员之间谈心谈话的重点是交流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
(四)相关要求
1.注意时机氛围。谈心谈话应选准时机、掌握分寸,营造平等交流、畅所欲言的氛围。党员领导干部应真心实意的倾听谈心谈话对象的想法和诉求,与谈心谈话对象坦诚相见。谈心谈话对象应正确认识谈心谈话,珍惜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实事求是的汇报思想、反映情况、说明问题。谈心谈话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注意为其保密,严禁随意泄露给他人。
2.把握方式方法。谈心谈话应根据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谈心谈话的重点和方式方法,做到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谈心谈话过程中相互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应从团结的意愿出发,有理有据、公平信服。不得压制批评,更不能打击报复。
3.增强人文关怀。谈心谈话应把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和加强人文关怀紧密结合起来,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发现的思想问题,应及时帮助疏导;对个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应尽量创造条件研究解决;对于合理化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应有针对性的听取采纳。
4.加强检查督导。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谈心谈话工作的检查督导,定期了解谈心谈话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谈心谈话中反映出的实际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情况将列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对落实谈心谈话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要批评教育,对因谈心谈话不及时导致发生问题的,要严肃追责。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应带头与其他同志谈心谈话,发挥好表率引领作用。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实行民主监督、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形式,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一)时间要求。基层党组织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时间要相对集中,一般结合年底工作总结一并进行;也可安排在“七一”前夕进行。
(二)评议内容。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否把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一丝不苟服务教育教学工作与应急管理事业;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否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促进我校各项工作作出贡献;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是否敢于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歪风邪气,维护党的形象;是否密切联系师生、关心师生,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以权谋私;是否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起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
(三)基本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党总支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开展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理论武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总结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在小组会或支部党员会议上汇报。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会议要严格记录每一名党员的评议情况。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党员的总结和支部评议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结果为“好”的党员,党支部可通过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
(四)相关要求。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已成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新常态。要教育引导党员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撰写总结材料,自觉参加评议工作。要督促党员在民主评议中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敢于动真碰硬、揭短亮丑。要在评议过程中推心置腹,防止一团和气、评功摆好,要针对党员存在的问题“精准点穴”,防止蜻蜓点水、流于表面。要使党性分析过程成为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加强思想工作,使评议党员过程成为对党员思想教育的过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
1.加强督促检查。学校要加强督促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各党委、党总支也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所属党支部大胆管理,严格要求。
2.纳入述职考核。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和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3.总结推广经验。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经验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开展经验交流,强化示范带动,营造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党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中共华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 6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