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18〕23号
中共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委员会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17—2018学年度,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特色发展,强化内涵建设,学校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在第34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开展2017—2018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称和数量
1.先进处室,不超过3个。
2.先进科室,不超过7个。
3.师德标兵,不超过3名。
4.优秀教师,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0%。
5.优秀教育工作者,不超过职工(不含专任教师、辅导员)总数的8%。
6.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比条件和数量由学生工作处按《华北科技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工作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冬云
副组长:朱忠厚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马尚权 王 平 王玉怀 田忠友 邢红宇 闫守峰
苏永强 巫新建 李华炜 李 满 李洛虎 李维安
时 光 吴怀俊 林 刚 尚闯红 易 琳 周立新
周广伟 房居清 秦文艺 贾树江 高凤革 崔丽娟
梁 利 董 波 程根银 潘德祥
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三、评选工作要求及安排
1.依据《华北科技学院精神文明“三条线”评选表彰办法》(校党字〔2010〕30号)规定进行评选。
2.各教学单位党组织评选优秀教师,原则上应在本单位上一年度专任教师业绩考核中排在前30%的教师中产生。
3.各教学单位党组织以系(教研室)为单位,机关、教辅、后勤等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个人总结、集体评议、群众推荐的程序,向党委、党总支申报推荐人选。
4.各党委、党总支召开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名额,研究决定申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于6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报学校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报材料必须有典型突出事迹,重在写实,字数在800字以内。
5.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在序列后1/2(含)的二级单位,一年内不得参加先进处、科室评选。
6.学校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通过看材料、听汇报、集体讨论后,进行投票,推荐票总数超过50%方可当选,并将评选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7.学校将在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附件: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华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基层党组织
|
人数
|
专 任
教师人数
|
优 秀
教师人数
|
非专任
教师人数
|
优秀教育
工作者人数
|
机关党委
离退办党总支
|
158
|
/
|
/
|
158
|
13
|
教务党总支
研究生党总支
|
54
|
/
|
/
|
54
|
4
|
安全工程学院党委
|
95
|
81
|
8
|
14
|
1
|
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
59
|
46
|
5
|
13
|
1
|
机电工程学院党委
|
57
|
47
|
5
|
10
|
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
66
|
48
|
5
|
18
|
1
|
计算机学院党委
|
61
|
50
|
5
|
11
|
1
|
管理学院党委
|
63
|
52
|
5
|
11
|
1
|
建筑工程学院党委
|
59
|
47
|
5
|
12
|
1
|
文法学院党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
84
|
69
|
7+1
|
15
|
1
|
外国语学院党委
|
68
|
56
|
6
|
12
|
1
|
理学院党总支
|
70
|
59
|
6
|
11
|
1
|
体育部党总支
|
31
|
20
|
2
|
11
|
1
|
艺术系党总支
|
15
|
7
|
1
|
8
|
1
|
图书馆党总支
|
39
|
/
|
/
|
39
|
3
|
教育培训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
33
|
/
|
/
|
33
|
3
|
后勤党总支
|
45
|
/
|
/
|
45
|
4
|
合 计
|
1057
|
582
|
61
|
475
|
39
|
注:1、各单位教职工总人数统计截止日期2018年6月1日(不含辅导员)
2、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设一单独名额
|